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搭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第三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第四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
(二)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
(三)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五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重大事件与投资者沟通机制,在
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九条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公司地址如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
第十二条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当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
第十四条公司接受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及个人的调
研时,应当妥善开展相关接待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核实程序,要求特定对象将
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应当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前述文件,并于2个工作
公司在核实中发现前款所述文件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当要求其改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主动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重视和加强与投
建议并予以回复。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
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上证e互动
第十七条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的信息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
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违规泄露未公开的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
第十九条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
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
第二十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应当定期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第二十二条公司证券投资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董事会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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