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切实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详解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24条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伍浩说,行动方案的出台再次表明我国对吸引外资工作的高度重视,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经济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增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的信心。
行动方案提出5方面24条措施,“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位列5方面之首,明确提出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拓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
“不仅要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很重要的是准营。”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负责人周宇介绍,2018年开始,我国大幅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吸引了110多家各类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尽可能给外资金融机构营造较好的营商环境。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在安全稳妥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外资诉求,截至目前已有13家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金融机构范围。
谈及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表示,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支持信息服务(限于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举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将着力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扩大开放,有序扩大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
加快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制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避免出台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开展“投资中国”重点投资促进活动……行动方案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行动方案还提出,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平台,深化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商会协会、国际组织的常态化交流,及时回应各方关切,针对性做好服务保障。
周宇介绍,目前中美金融工作组已举行过三次会议,中欧金融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也于日前召开。通过和国际同行、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流,更好理解彼此政策,更好解决问题,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使中国金融市场更具吸引力。
朱冰说,截至目前,商务部已经组织召开了各类圆桌会议17场,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600多件,并且梳理形成新一批重点外资项目。将继续发挥好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每月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在扩大准入、投资促进、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持续发力;会同各方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创新要素。行动方案提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转移标准”等一系列具体举措。
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动问题备受关注。周宇说,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会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争取形成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明确金融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统一监管合规口径,给予外资机构更加清晰的规则指引。在符合金融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帮助外资金融机构降低数据跨境的合规成本,进一步吸引更多外资到中国展业。
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是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的重要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流程等多项具体措施。
2023年以来,国家移民局先后出台20余项政策措施,不断吸引促进外籍人员来华,为其在华工作、生活提供服务保障。国家移民局外国人管理司负责人贾同斌表示,下一步,国家移民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聚焦引才引智引资工作,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研究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移民出入境政策措施。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