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该修正案修改了(美国)《证券法》第501(a)条、第215条和第144A条:
在“合格投资者”定义中增加新的类别,将拥有某些专业证书、头衔、资格证书或由受认可教育机构颁发的其它证书的投资者纳入“合格投资者”之列;
明确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在SEC和州政府机构注册的投资顾问、豁免报告的投资顾问和农村商业投资公司(RBIC)有可能具备“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RBIC的具体门槛是,持有的证券总值超1亿美元。
根据《投资顾问法》的定义,管理50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家族办公室”及其服务的“家族客户”可以被视为“合格投资者”;
符合一定财务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配偶可以被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从修订的内容来看,此次美国证交会(SEC)对《证券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修订着重考虑了投资者的成熟度,把某些私募基金的“知识型员工”、持有某些专业证书的投资者也纳入了“合格投资者”的范围。
此前SEC认定“合格投资者”时主要是对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有硬性规定,认定发行人关系人、财富净值100万美元以上或近两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个人、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机构投资者是“合格投资者”。
SEC此举可谓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破除了对资产净值和收入的硬性要求,把投资者的知识背景也考虑了进来,代表了监管对投资者适当性认定标准的一个重要转变。
根据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可对私募公司进行投资,因此此次规则的修订影响的主要是私募市场。SEC表示:
以往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投资者被排除在私募市场之外,此次规则的修订完善了“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将具有专门知识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也纳入了进来。
这是SEC近40年来首次降低投资私人证券的门槛,通俗一点说,可以看成是美国证交会对“有钱更重要”还是“有才更重要”二者之争的一个准则性转变。
SEC委员Hester Peirce表示,应利用投资者的成熟度,即他们对所投资市场的了解,来确定他们的认证状态。她说:
之前“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包含了那些开着法拉利的富二代投资者,而不包括那些平时上班赚钱周末花很长时间研究金融市场的投资者。成为“合格投资者”可以使后者获得更多私募市场投资机会,包括风险更高的投资产品和对冲基金等。
据麦肯锡今年2月份的报告,截至去年年底,全球私募市场达到了6.5万亿美元的规模,比十年前增长了170%,而公开市场仅增长100%,私募市场2019年同比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