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娱乐平台

首页 > 投资者关系

独家专访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需设专门机构独立运作股市稳定基金规范上市公司要从“孩童时期”抓起

2024-09-18

  (原标题:独家专访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需设专门机构独立运作股市稳定基金,规范上市公司要从“孩童时期”抓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崔文静 实习生 谭丁豪 北京报道投资者的“钱袋子”,历来是资本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今年两会上,新任证监会主席吴清的“首秀”发言,更是定调资本市场发展新方向。

  今年春节后,吴清曾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是与会嘉宾之一,其在座谈会上指出多条资本市场问题并给出建议。与会者这样评价林义相的发言——“切中要害,直打七寸,更贴近市场”。

  林义相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见证者,出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专业委员会主任近20年。上世纪90年代,作为顾问参与我国第一部《证券法》起草;而后,担任《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组成员。

  在林义相眼中,股市长期企稳的关键是什么?怎样提升股市吸引力?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乱象屡禁不止,有何更多规范方式?如何看待先行赔付制度与市值管理?21世纪经济报道就此与林义相展开深度对话。

  在林义相看来,国家队需要打造中国资本市场的“航母舰队”,其母舰应为规模5万亿元-10万亿元的“股市稳定基金”;上市公司规范发展需要从非上市公司抓起,需要促使企业从“孩童时期”开始就有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和习惯;市值管理要慎之又慎,谨防演变为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

  林义相:股市的吸引力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我认为投资者的信心越来越重要,如果投资者对股市没有信心,股市自然就不会有吸引力;另一方面,股市要让好的公司对其有信心,能够吸引好的公司上市。

  上市公司股价短期波动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并不是上市公司真正吸引力所在。其真正吸引力在于能够不断创造财富、创造利润,唯有如此,投资者才能获得长期回报,享受财富效益。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股市始于筹资、成于投资。最初,公司需要募集资金,才有了中国股市。接下来,投资者应当变为主要方面,股市的成功取决于投资者,应当进一步强调筹资与投资的双向平衡。

  《21世纪》:上市公司管理层与股民站在一起,有助于上市公司利润的创造。现实中,二者的利益有时会相悖吗?

  林义相: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控人、管理层,与股民的利益应当是一致的。只有公司做得好,股民才会赚钱;于管理层而言,无论是事业成就感还是利益,都会得到更好体现。

  如今,有些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管理层并非如此,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其管理层可能对股市有兴趣,但这一兴趣并不持续。有些上市公司股价甚至存在被人为操纵的现象,操纵人中不乏大股东和高管层,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控制股价上涨和下跌,有时甚至让股价暴涨暴跌。

  无论股价上涨还是下跌,他们大概率都能从其中获利。当股价上涨时,他们可以卖出股票套现;当股价下跌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低价买入股票。

  林义相:市值管理这个说法和做法要非常慎重。十几年前其刚被提出时,我曾说过市值管理距离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只有半步之遥,因此市值管理跌进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泥坑的风险蛮大。

  我个人觉得,如果公司刻意地让股价按照某一种想法和思路变动,是不太保险的。归根结底,股价的高低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发展,短期而言市场因素可能影响股票估值;中长期来看,股价依赖于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利润水平和创造利润的能力。

  《21世纪》:证监会正在加强IPO全流程严监管,严打“一查就撤”“带病闯关”。近期,撤回IPO材料、未能上市的思尔芯被判定为欺诈发行,被罚1650万元。对此,您如何看待?

  林义相:IPO申报本身有标准和规定,企业从递交招股说明书起就应当承担责任。实践中,不少企业抱着试一试、闯一闯、赌一赌的心态申报IPO。原则上来说,对于此类企业的确应当核查。

  与此同时,处罚力度上,应当根据企业对股民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进行差异化处理。撤回材料、没有进入发行阶段、没有融到钱、未对股民造成实际损害的,属于“未遂”,处罚力度应当与之相对应。如果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成功、实实在在圈到钱、给股民造成实际损害,处罚力度则应较前者更重。

  《21世纪》:如何更好打击企业违法违规乱象?监管正在大力推进“一案双查”,在严惩违法违规公司的同时,对为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以倒逼中介机构尽职履责。对此,您如何看待?

  林义相:券商投行、会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拿着中国政府给予的特许资格,应当负有依法依规为拟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责任,特别是真实、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材料申报更应做到真实、完整、及时。

  现实情况是,有些企业明显不符合上市标准,中介机构却为其上市服务,问题被发现后辩称“过失”。所谓的“过失”,实际上可能是明知故犯,这些中介机构联手甚至帮助拟上市公司欺骗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

  对于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此类明知故犯,既要对其执业资格提出质疑乃至吊销,给予行政处罚,还要追究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在处罚上,要改变“重机构、轻个人”的现象,只有把责任落到责任人个人身上,才会更加有效,并且才有可能使机构从帮助个人掩盖真相、包庇责任人、与监管机构博弈,转变为配合监管机构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和监管。

  《21世纪》:无论是处在IPO阶段的企业还是上市公司,让其守法守规,除了“严惩”这一外力约束外,您觉得有无其他可行措施?

  林义相:上市公司规范需要以全社会非上市公司的规范意识和规范行为作为基础。我们亟待加强对非上市公司的监管,敦促其遵守法律法规,从“小”养成好的意识和习惯,不要等到IPO阶段才开始严要求。

  企业就像人一样,是从小慢慢长大的。我们要求一个成年人遵纪守法,一定是要从小培养的,从孩子阶段就要引导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企业也应如此,当企业还在“孩童时期”就要引导其遵守规范,如此当其“长大”进入IPO阶段以及上市后,才能自觉守法守规。

  目前,相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还算是比较遵纪守法的,非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乱象较上市公司多得多、严重得多,但后者常常得不到应有的制止和惩处。如果我们切实加强对非上市公司的规范力度,IPO“带病闯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资本市场乱象将得到明显改善。

  《21世纪》:近期,以投资者为本、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被反复强调。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最重要的中心任务,可以说没有之一”,您如何看待吴清主席的此番表述?

  林义相:投资者保护一定是市场的根本,中国股市始于筹资,但最后一定是成于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经过30多年发展,如今投资已经成为主要方面。因此,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成为监管的第一要务。

  与此同时,吴清主席提出中国股市是以“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场”,当前A股98%以上投资者为个人投资者,许多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亦为个人投资者提供。

  30多年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如今,再度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最重要的中心任务,这是很好的信号。

  与国际接轨、学习发达资本市场制度是必要的,同时也要结合国情有所取舍。考虑到A股中小投资者占多数的客观实际,对于有些产品和制度,广大中小投资者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识、操作技能和必要设备参与其中,这使得此类制度成为少数机构投资者与广大散户投资者博弈的工具,显失公允。

  《21世纪》:为了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监管正在鼓励先行赔付制度。当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涉及投资者赔偿时,由中介机构牵头设立专项赔付金,对投资者进行先行赔付。如何看待这一制度创新?

  林义相:先行赔付制度将广大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是值得肯定的好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需要关注两点。

  一方面,中介机构先行赔付的赔付金额,应当与其违法违规应负责任与应受处罚相对应;在中介机构非自愿情况下,不宜要求中介机构就自身应当承担责任外的部分进行赔付。

  另一方面,如果中介机构自愿替其他责任人先行对全部投资者进行赔偿,值得肯定,但这不应该成为对中介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同时,相关方也要积极推进并创造条件帮助先行赔付的中介机构向相关责任方追偿,不能让他们先行赔付完就万事大吉。

  《21世纪》:最近几个月,市场对于推出平准基金的呼声比较高,您怎么看待平准基金?“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最关键的措施是什么?

  林义相:首先,我不太赞成“平准基金”这一说法,建议用“金融稳定基金”,或更直接明了地称之为“股市稳定基金”。并且,股市稳定基金不应当是短期救急的,而是要长期存在,需要为此设立专门机构,独立运作该资金。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需要采取的措施有不少,比如:要控制股票市场资金流出“失血”,要开拓资金来源,要堵住股票市场运行特别是交易过程中的重大漏洞,要严格依法依规监管。

  我认为最关键的措施应当是设立股市稳定基金,由国家队出手打造中国资本市场的“航母舰队”,股市稳定基金即为母舰,其他现行的一些“救市机构”只能是护卫舰、巡洋舰、补给舰等配套舰只。如果没有股市稳定基金这只母舰,也就称不上“航母舰队”了,整体作战能力有限。

  首先,在资金规模上,需要达到5万亿元-10万亿元。当前A股总市值为80多万亿元,其中自由流通市值约30万亿元,5万亿元-10万亿元体量的股市稳定基金,能够在中国股票市场起到压舱石、定海神针的作用。

  其次,在资金来源上,建议由央行创造基础货币,实现财政政策货币化。需要注意的是,资金来源一定要程序合法合规,要有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不能留下瑕疵。因此,股市稳定基金短期内推出具有一定难度,需要从认知和程序上做好准备。

  再者,基金运作上,一方面,必须成立专门、专业的长期机构,独立运作该基金,而不是在股市危机出现时才临时拼凑“救市”团队和资金;事实上,“临时拼凑”的做法本身就难以避免其固有的弊端。该基金不应享有特权,不仅要与其他市场参与主体一样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避免法律与道德风险(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

  第四,从国外类似资金的运作情况来看,股市稳定基金是可以盈利的,预计几年后的盈利规模将达到万亿级。

  据我观察,数月来,政策利好频出,但效果相对有限,空头扰动是一大原因。大体量的股市稳定基金设立后,原有空头如果继续执意做空,可能会面临很大亏损,他们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很可能会从与政策博弈转变为顺应政策。在此情况下,空头转为多头,对于具有既定使命与考核压力的机构投资者来说,预期更加确定,对政策更有信心,他们更有可能主动随之入市。

  随着股市更加活跃,投资者信心得到提振,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储蓄转化为股市投资。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主页 | 关于万向娱乐 | 战略与布局 | 新闻中心 | 投资者关系 |

Copyright © 2012-2032 华谊兄弟公司 版权所有ICP备19021824号-5 XML